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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收到了幻想纵横寄回的小说签约合同,《彼时豆蔻》,一篇2016年便已动笔的小说,直到今日,刚刚写了十万余字,突然有一种想快点把它写完的欲望。
今年我刚好25周岁,在此之前,在我的生命中,没有什么比我热爱的人更加重要。
沉浮十年,希望三十五岁的我,在我的生命中,没有什么比我热爱的生活更加重要。
第一次觉得自己想要写小说是高二的事情,直到大一下学期,那个电子杂志火热的年代,在原创文学吧认识了米多多,后来在荒岛认识了更多的人。

荒岛是一本名不见经传的电子杂志,如今在网络上也没能留下一点痕迹,但它也是我文字启蒙的净土,那里有一群可爱又倒霉的朋友,给了我一种神奇的力量,让我敢于用文字去表达和传递精神力量。
在我活过的二十五年里,发生了很多事,其中的大部分,从未提起,更未写出,但是我人生最重要的三个阶段,我的高中,我的大学,我的北京,都会写成小说。
如今签约的这本,正是我大学虚度的年华。
1
大学毕业,只身一人来到北京,租住在一个与床同宽的隔断里,饿的时候,就含一块糖充饥。
所有闲暇的时间,都一个人躺在床上对未来充满幻想。
常常佩服自己,常常不可一世。
刚刚毕业的时候没见过世面,觉得这个城市,大餐叫做吉野家。
于是常常攒两个月的钱,去吃一个带土豆泥的套餐。
大概那段时间过于辛酸了,于是从此之后,除非心情极其糟糕,不然绝对不允许自己吃它。
嗯,今晚又吃了。
那个时候从西红门地铁站打黑车到政法大学需要三十块,跟司机混好了则只需要二十。
地铁站附近常常可见一个流浪的男孩,蹲在吉野家门口。
吃客走了之后,服务员收拾桌子之前,他便会跑进去以残羹充饥。
发现这个规律,每当看见他的时候,都会故意剩下半碗,然后离开,假装看不见他。
给他半顿饱饭,也给他尊严,这个习惯一直坚持到我再也不用常去西红门地铁站。
来北京的第一年让人印象尤其深刻,独自一人在这里过春节。
从来不是一个形式感的人,突然特别想吃饺子。
于是在租住的旧街区走了很久,也没找到一家开门的铺子。
终于看到一家麦当劳,摸摸口袋,点了一份薯条。
吃到一半手机响起,妈妈的电话,接起来是姥姥的声音,问我在干嘛。
我说,吃饺子呢。
2
2014年,北京的夏天格外炎热。
生平不爱去医院,依旧因为入职没有躲开体检。
甲状腺乳头状癌,圈内人口中的良性癌。
依旧对未来充满担忧,首先找茬和当时的女友分手。
后来,误诊,舒了一口气。
与女友和好。
再后来,又发生一件事情,在电影院里哭成了一条狗。
那部电影,此生都不敢再看第二遍。
那段故事,此生都不会写进小说里。
她更无助,更难受。
我更无能,更脆弱。
我花了很久很久的时间,但是我得坦白,我并不释怀。
那是我人生第一次觉得自己永远等不到一个人,内心充斥恐惧,那种黑暗,就像是一条从政法大学到西红门地铁站永远也走不完的街道。
曾经有一个女生松开我的手,对我说了些什么,我因为那夜的醉酒全都忘了。
大概是祝你幸福。
我当然会幸福,与祝福无关。
3
我在小学五年级跳级,在市重点中学读初一。
同桌是个内向的女孩,姓于,嘴巴上有个黑点,老人说,有口福。
我天生外向多话,尤其在那个年纪,正是讨人厌的时候。
她内向,我多话,场面本应尴尬。
知道她喜欢我,是很久后的事情。
初中换座位,喜欢上了自己的新同桌,喜欢到常常看着她傻乐。
印象最深的是记得她爱吃一种零食,叫韩国鱼丸,五毛钱一袋。
每天给她买韩国鱼丸的事情终于败露,被同学写在黑板上。
后来终于决定主动出击,收集来的情报是她喜欢高个子男生,一米八几那种。
我看着自己墙上画的印记,从此知难而退。
上个月收到她的结婚邀请,坦然答应。
一直以为自己很爱她,爱的久了,就觉得自己爱的是那个年纪,我们都会在那个年纪遇到一个人,而我刚好遇见她。
关于她,只有心情,没有故事,所以也无法在小说中表达。
初中认识了很多的人,冯冶,郑旸,李二。
我悄悄的把他们写进了我的故事里。
初中有个很厉害的班主任,博学又严厉。
高中的语文分数,尽数仰仗于这位初中的付老师,心里一直感激。
4
走到高中,朋友天南海北的分隔,只剩冯冶,一起虚度六年光阴。
高中生活过于散漫以至于游手好闲。
每天都致力于研究逃课,气老师,伸张正义。
功绩着实不错,男女老师尽数被气哭过。
其中啼笑皆非的故事,以及我的初恋,将会在我第三部小说里出现。
高中,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刚刚发育,那是第一次觉得自己知道什么是爱的年纪。
因为太傻,说过许多烂俗的誓言。
说过想和谁考到同一所大学。
说过想和谁在同一个城市生活。
说过想和谁一起去看张杰的演唱会。
说过我若未娶你若未嫁的片汤话。
哦,还有前不久一个被撕碎的心形纸币,在我的钱包里默默无闻了八年。
不过的确丝毫感觉都没有。
因为关于我的青春,有许多事,我早已经亲手把它撕碎了。
在我的心里撕碎。
5
我的大学,第一个学期,收到来自北京的信。
因为写了很久,所以很厚,据说用屁股坐了许多节课才压平。
其中内容,如今大概忘了,只记得一次邀约。
于是来北京,来了南锣鼓巷,看了新街口的说唱专场。
离开的时候夜空下起小雨,因为没有住处于是在网吧的椅子上睡着。
第二天离开北京,歌手送我的唱片,遗失在了北京站的吉野家。
那是我第一次独自一人在陌生的城市寻找住处、车站。
我从未想过自己会在这个城市发生后来的事情。
这段故事,我从未在任何一部小说里正面提起,只在《请别叫醒我》里,提到了这样一段:
我们是在夏夜的南锣鼓巷认识的,你是我留在海面上初升的太阳,是我留在田野间和煦的秋风,是我挂在窗前的风铃,是我诗集里的书签,是我藏在老唱机里的心事,是我的烛火也是我的宿命,是与我一路奔波的旅人。我能接受你在喧闹的街头给我一个吻就转身离开,可是你离开的时候不该叫醒装睡的我。放任我做一个街上流浪的醉汉,假装你一直都在
而这段从未正面提起的故事,待我整理好心情,将会成为我第二部连载的小说。
北京的夜雨从来没有停过,它日复一日的下着,从南锣鼓巷一路冲刷,冲刷到一家Mao livehouse 的酒吧。
冲刷掉了我留下的痕迹,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。
6
这篇文字,写的时候心情的确糟糕。
所以请原谅它的凌乱。
本来并不想写流水账,只想写关于某个人的心情。
可是关于她,大概太过无疾而终了,以至于一个字都写不出来。
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,我有点讨厌自己的性格。
关于生活,想做些改变。
关于和某个人的故事,我想有个善意的收尾。
那么
愿你每一个白昼阳光灿烂。
愿你每一个夜晚入梦安眠。
文章作者:妄言鱼